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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30 20:56:14 股吧网页版
127056: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2016 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22 年 6 月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 2016 年北

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

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

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信建投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信建投对发行人

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

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

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5 月 27 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 号沙排院 4 幢一层 118 房间

法定代表人 慕英杰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

资;出租商业用房。(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16 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债券市场: 16 朝国资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 16 朝国资

债券代码 银行间债券市场: 1680120.IB

上海证券交易所: 127056.SH

债券期限 7 年期,5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发行规模 19.00 亿元

债券存量 4.0088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最新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最新评级时间: 2022 年 6 月 29 日

债项 AAA,主体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本息兑付情况

3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上一年的应付本

息。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二)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 2016 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不调整本期债券

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即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25%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企业债券相关信息已在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

(四)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 11.9 亿元用于发行

人发起设立的“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出资, 7.1 亿元用于补充

发行人流动资金。

截止 2021 年末, 发行人已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对北京市盈润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完成出资,目前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运作良好。

( 五)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情况

发行人 2021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4

伙) 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致同审

字( 2022)第 110A015385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

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

2021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 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偿债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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