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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30

2014 年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由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发行

的 2014 年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开始支付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并

按 20%的比例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为保证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4 年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14 芜建债( 代码: 127059)。

3、 发行人: 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和期限:人民币 16 亿元, 7 年期。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

金[2014]2630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为 6.6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8、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止。

9、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按照债券发行

总额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

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 付息日: 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 兑付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2、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3、 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 本次付息计息期限: 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止,逾

期不另计利息。

2、 本期债券本计息期票面利率: 6.60%。

3、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 2017 年 12 月 8 日。

5、分期偿还方案: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8 日分别按

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

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

的面值相应减少。 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三、 付息办法:

(一)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

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

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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