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7
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的
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第 3 年至第 7 年
每年年末分别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兑付本期
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PR 博兴债,代码 127062。
3、发行人: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
提前偿还条款。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2720 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0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
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22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22 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 20,000 万元、
20,000 万元、20,000 万元、20,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分别占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和 20%(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80 元-100 元× 本次偿还比例
= 80 元-100 元× 20%
=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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