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2
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5 年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一、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 公司名称: 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 注册地址: 博兴县博城三路185号
(三) 法定代表人:刘宁
(四) 注册资本: 柒亿元整
(五)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六)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土地储备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及房屋租赁;新农村、小城镇建设投资;道路桥梁承建建设;水利水
电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承建;水资源调配、蓄水、供排水;农田水
利工程、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与水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市政工程承建建设;湿地保护及开发利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报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 联系人: 侯鹏伟
联系地址: 博兴县博城三路 185 号
联系电话: 0543-2308673
传真: 0543-2708673
邮政编码: 256500
二、 已发行债券情况
(一) 2014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 债券简称: 14博兴债。
2、 债券代码: 1480597(银行间), 127062(上交所)。
3、 债券存续期限: 7年。
4、 债券发行额: 10亿。
5、 债券年利率: 8.00%。
6、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
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
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至第7
年分期兑付,第3年至第7年每年末分别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20%。
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
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
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
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7、 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证
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级,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级。 本期债券最新评级为主体 AA-,
债项 AA+。
8、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由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债券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
司)。
三、 本公司财务状况
本公司 2015 年中期财务报告见附表。
四、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
期偿付风险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不存在违约情况,并且尽本公司所
知,亦没有迹象表明本公司未来按期偿付存在风险。
五、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
所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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