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2-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9

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的

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第 3 年至第 7 年

每年年末分别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兑付本期

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 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PR 博兴债,代码 127062。

3、发行人: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

提前偿还条款。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2720 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0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

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22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22 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 20,000 万元、

20,000 万元、 20,000 万元、 20,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分别占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20%、 20%、 20%和 20%(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80 元- 100 元×本次偿还比例

= 80 元-100 元×20%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