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6-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召开2015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权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6-06

1

关于召开“ 2015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债券” 2016 年第一次债权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开发行 12 亿元 2015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债券(上交所债券简称: 15 吴江债,上交所债

券代码: 127236.SH;银行间债券简称: 15 吴江债,银行间债券

代码: 1580181.IB)。

为保障债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的实

际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我公司将变更 2015 年发行的“ 15

吴江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原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债券资金

1 吴江滨湖新城南部道路工程 35,000.00

2 云黎桥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0,000.00

3 苏州市吴江松陵城区主干道改造工程 35,000.00

4 苏州市吴江区( 2013-2017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30,000.00

合 计 120,000.00

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债券资金

1 吴江滨湖新城南部道路工程 35,000.00

2 云黎桥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50,000.00

3 苏州市吴江松陵城区主干道改造工程 35,000.00

合 计 120,000.00

我公司提议召开“ 2015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

2

司债券” 2016 年第一次债权持有人会议,审议上述事项。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 债权持有人将本通知下文

中要求的表决票传真并邮寄至我公司,即视为出席会议(注:邮

寄在途期间,传真与邮寄具有同等效力, 我公司收悉传真即可视

为出席会议)。

2、 债权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表决,对所有债权持有人(包

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或放弃投票权的债权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

3、召开方式:非现场形式

4、表决方式:记名式投票

5、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14 日(以当日下午交易日结

束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权持有人名单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我公司 2015 年发行的“ 15 吴江债”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发生

变更,方案具体内容参见《关于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改变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14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 15 吴江债” 债权持有人均有权

参加债权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债权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权持有人。

2、发行人: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4、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5、发行人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6、其他发行人认为的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四、参会程序

1、法人债权持有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参会人身

份证。

2、自然人债权持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

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

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权持

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权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

需签名。 债权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在登记时间内(如下

文所示)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至我公司。预期送达或未送达相

关证件、证明的债权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4

4、登记时间: 2016 年 6 月 22 日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法

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以我公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发行人: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泳旻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笠泽路 138 号太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203

电话号码: 0512-63988083

传真号码: 0512-63988066

2、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娜伽、张磊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2 号中国人寿广场 B 座

7 层

电话号码: 021-23153582

传真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