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31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
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发行人简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址:苏州市松陵镇江陵南路81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金伟华
联系人:陈光
电话:0512-63988030
传真:0512-63988083
二、本公司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未经审计的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请见附件。
三、已发行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吴江债(银行间市场);15吴江债(上海证券交易
所)。
3、债券代码:1580181(银行间市场);127236(上海证券交易所)。
4、债券发行总额:12亿元人民币。
5、债券存续期间:2015年7月8日—2022年7月8日。
6、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提前偿
还本金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三年起,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
利率为5.2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付息首日: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
8、兑付首日: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2022年每年的7
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
年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即在2018、2019、2020、2021、2022年的兑付首日分别偿
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
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面值占当年
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
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
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
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
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7月13日在银行间市场上
市交易。
12、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债券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四、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期偿付风
险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已发行债券兑息不存在违约情况,并且尽本公司所知,亦
没有迹象表明本公司未来按期偿付存在风险。
五、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所
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
程序。
六、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本公司已发行的债券本期无变动。
七、其他事项
无。
附件: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未经审计的半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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