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2015 年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可续期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由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发行的 2015 年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开始支付自 2017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6 日期间的利
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债券名称:2015 年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
债券;
(二) 证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15 温铁 01”,代码“127256”,银行间市场简称“15 温州铁投可续期债”,代码
“1580210”;品种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5 温铁 02”,代码“127258”,银
行间市场简称“15 温州铁投债”,代码“1580211” ;
(三)发行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 发行总额和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一个周期。在每 5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
债券期限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计息年度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
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每 3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第 1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品种一发行额度为 8 亿元人民币,品种二发行额
度为 7 亿元人民币;
(五)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1134 号
文件批准;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 债券利率: 品种一: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每 5 个计息年度末
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在该品种债券的首个周期内
固定不变;品种二 :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每 3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04%,在
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
(八) 计息期限: 品种一: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每 5 个计
息年度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首个周期的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品种二: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至 2030 年 8 月
27 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十)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品种一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本期债券品种二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6 日,逾期部分不
另计利息;
(二) 利率: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7.00%;本期债券品种
二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04%;
(三)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18 年 8 月 24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四) 付息日:2018 年 8 月 27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
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
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
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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