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债券代码: 127432.SH 债券简称: PR 太新 01
2016 年第一期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021 年度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1 年 5 月 6 日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2016 年第一期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6 年第一期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
本期债券本金的 20%,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
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6 年第一期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PR 太新 01
3、债券代码: 127432.SH4、发行人: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至第 7 年,分别按
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平均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49%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3 日至 2023 年 5 月 2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5
月 3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的每年 5 月 3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
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
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
值
= 100 元×( 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60%)
= 4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
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
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18-21
层
联系人:蒋颖
联系电话: 0510-85608297
2、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
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系人: 冉易
联系电话: 010-5683936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 徐瑛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8209
特此公告。训 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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