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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04 13:52:10 股吧网页版
127569:2017年第二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2022年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4


债券代码:127569 债券简称:PR 宁开 02
2017年第二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
债券

2022年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08 月 12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2 年 08 月 15 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7年第二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17年第二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22年08月15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交易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7年第二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PR宁开02

3、债券代码:127569

4、发行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6亿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6.0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2017年08月14日起至2024年08月13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08月14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2年08月12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08月14日、2021年08月14日、2022年08月14 日 、2023年 08 月14 日 、2024年 08 月14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
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历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40%-20%)

=40.00000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1幢

联系人:陈大平

联系电话:18913378850

2、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兴盛大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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