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3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18 珠实专项债/18 珠江债 1880142.IB/127830.SH
2018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
2021 年度第五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8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 PPP 项目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1 年 11月 16 日《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变动背景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通知,免去高东旺同志公司董事长职务,聘任迟军同志为公司新任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2、人员变动具体情况
(1)原任职人员具体情况
公司原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为高东旺同志,基本情况如下:
高东旺同志,男,1963 年 9 月生,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广州市经济委
员会企业改革处科员,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主任科员,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主任科员,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处长,广州市国资委改革重组处处长,广州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副董事长。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书记和董事长。
(2)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新任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为迟军同志,基本情况如下:
迟军同志,男,1975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2003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副处长、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资金处副处长、共青团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书记、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处处长、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前期工作处处长、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委员会常委、中共从化区委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3)人员变动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事变动已经过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已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任免通知。公司新任董事、董事长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3、事件影响分析
发行人表示,本次变动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诚、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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