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21 年度
(本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 1979 年 6 月,原名“广
州珠江外资建设公司”,1983 年 6 月 21 日,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实施(广州市市级
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字〔1983〕46 号),广州珠江外资建设公司与广州岭南置业公司合并成立广州珠江外资建设总公司。
1989 年 3 月 29 日,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州珠江外资建设总公司及
其下属分公司更改名称的批复》(穗编字〔1989〕80 号),广州珠江外资建设总公司改称为广州珠江实业总公司,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属于广州市政府的预算外企业,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1996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的
批复》(穗建企复〔1996〕267 号),广州珠江实业总公司改组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14 万元。
1997 年 10 月 23 日,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授权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批复》(穗国有资一〔1997〕95 号),授权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以出资者身份实施产权经营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2008 年 3 月 13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
州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重组方案〉的通知》(穗国资〔2008〕10 号),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重组以施工总承包、工程服务、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珠江实业集团板块。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
的 10,414 万元增加至 35,507 万元,并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完成了该次增资的工商
变更登记。
2009 年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穗国资批〔2009〕62 号、143 号)关于调整广州市穗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金蝶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广州市穗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
州金蝶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人调整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即将上述三家企业的股权全部无偿划拨给本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当年增加 13,422.63 万元。
2010 年 10 月,广州市国资委穗国资产权〔2010〕14 号文将广州燃料集团有限
公司的 100%股权无偿划拨给本公司,本公司实收资本再次增加 14,136.78 万 元,连同前次划拨,本公司实收资本已增至 63,065.93 万元。
2013 年 10 月,广州市国资委穗国资批〔2013〕76 号文件批复修改本公司章程,
将注册资本变更为 63,065.93 万元,并于 2013 年 11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4 年 3 月,广州市国资委穗国资产权〔2014〕8 号文将广州安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厦公司”)90%的股权无偿划拨给本公司,2015 年 4 月,广州市国资委穗国资产权〔2014〕10 号文将广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无偿划拨给本公司,经过两次划拨,广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已全部划拨给本公司,本公司实收资本增至 65,065.93 万元。
2015 年 9 月广州市国资委穗国资产权〔2015〕117 号文将广州建业投资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公司”)的 100%股权无偿划拨给本公司,本公司实收
资本增加 2,00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广州市国资委穗国资批〔2015〕180 号文批
复同意增资 5,000.00 万元, 连同前次划拨,本公司实收资本已增至 72,065.93 万元。2017 年 8 月,广州市国资委穗国资批〔2017〕74 号文件批复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
将注册资本变更为 72,065.93 万元,并于 2017 年 11 月完成 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8 年 12 月 24 日,广州市国资委发出《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到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18〕36 号),根据该通知,广州市国资委决定将本公司 100%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