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2
2018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专项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由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
发行的 2018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PPP)项目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人将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
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债券名称: 2018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 PPP)项目专项债券;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18 珠江债”,代码“ 127830”;
银行间市场简称“ 18 珠实专项债”,代码“ 1880142”;
(三)发行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拾亿贰仟万元( RMB1020,000,000.00);本期债
券为 1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 2018〕
75 号;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在存
续期内前 5 年的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 Shibor”)的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
一年期 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
四舍五入)。本次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本期企
业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的票面利率为 5.70%;
(八)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33 年 7 月 18 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33 年每年 7 月 1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逾期部分不
另计利息;
(二)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70%;
(三)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四) 付息日: 2019 年 7 月 19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
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
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
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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