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 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 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 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 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 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进展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华晨集团 2024 年 3 季度涉及借款担保、资产被征收、华晨中
国公告相关事项及诉讼(仲裁)进展事宜)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 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4 年 10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 2/19华汽债 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年 9月 30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
划执行进展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及重整进展、借款担保、资产被征收、控股公司华晨中国公告相关事项及诉讼(仲裁)进展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
或“本公司”)重整一案。2021 年 3 月 3 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 12 家
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裁定批准《华晨汽
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二、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一)涉及重大事项及重整进展情况
2024 年 7 月 8 日,华晨集团收到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
汽车”)下发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免去刘延辉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意任命刘延辉为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同时免去孙英监事职务;同意公司新章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高新刚变更为孙英。
2024 年 8 月 2 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汽车支付的第三期重整投资款项 37 亿
元。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收到每一期投资款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债权清偿款。截至目前,华晨集团等十二家重整企业已依法陆续向债权人支付前三期清偿款,对于无法支付部分,已予以提存。后续,华晨集团将根据《重整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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