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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6 19:50:26 股吧网页版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14武控02”2017年付息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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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68 证券简称: 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 临2017-028号

债券代码: 136004 债券简称: 14武控02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4 武控 02”

2017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23 日

债券付息日: 2017 年 6 月 26 日

由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16

年6月24日发行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2017年6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6

月23日期间( 以下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根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

2、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为“ 14武控02”, 代码为136004。

3、发行主体: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 3.5亿元。

5、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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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3.60%,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

8、起息日: 2016年6月24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4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按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票面

利率公告》, “ 14武控02” 的票面利率为3.60%,每手“ 14武控02” 面值1000元

派发利息为36.00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 2017年6月23日

2、付息日: 2017年6月26日

四、付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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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即2017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 14武控02” 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

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

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其他事宜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

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

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

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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