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债券简称:H融创 07 债券代码:136624.SH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二)2023 年现金支付及小额兑付(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现金支付及小额兑付日:2023 年 9 月 30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2、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2月 5日
3、如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某个持有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H融创07”或“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在现金支付日及小额兑付日涉及司法冻结、质押等登记结算机构无法注销债券的情形,该等证券账户不适用前述现金支付及小额兑付安排,相应债券不进行注销,相应资金不进行发放。在现金支付日及小额兑付日因回售登记导致债券冻结的情形,将仍然适用前述现金支付及小额兑付安排,针对相应部分债券解除冻结并注销。
4、现金支付安排:根据《关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结果公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H融创 07”复牌的公告》(以下简称“《复牌公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发行人”)将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向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以债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为准)兑付本息之和不超过持有本金金额的 1.8%,具体兑付张数如下:
2023 年 9 月 30日兑付张数 = (证券账户持有张数 × 债券面值 × 1.8%) / (每
张债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应付全部本金及利息金额),兑付张数最小单位为
1 手(10 张),如存在尾数不满 1手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
如现金支付日证券账户持有本期债券张数与债权登记日不一致的,发行人以现金支付日与债权登记日证券账户持有本期债券张数孰低的债券张数按照前述规则兑付。
5、小额兑付安排:根据《会议结果公告》、《复牌公告》,本公司将于 2023年 9 月 30 日向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以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为准)兑付持有本期债券张数的 60%且不超过 300 张。兑付张数最小单位为 1 手(10张),如存在尾数不满 1手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
为免疑义,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不足 500张(含),则发行人于2023年3月 31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的 40%,并于2023年9月 30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债权登记日该等证券账户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剩余全部债券(按照该等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拟兑付的本期债券合计张数与债权登记日证券账户持有本期债券张数孰低的规则进行兑付)。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超过 500 张(不含),则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 200 张,并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向该等证券账
户兑付 300 张(以下简称“计划兑付张数”)。
如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小于该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按小额兑付安排计划兑付张数的,则按该证券账户在该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的张数兑付;如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大于该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按小额兑付安排计划兑付张数的,则按该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按小额兑付安排的计划兑付张数兑付。
上述现金支付安排及小额兑付安排合计向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支付张数不超过其在债权登记日持有张数的 100%。
为保证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H融创 07
3、债券代码:136624.SH
4、发行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发行规模为 28亿元,目前存续规模 20.63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原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第 6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会议结果公告》,本期债券期限调
整为 9.32 年期(即到期日为 2025年 12 月 9 日)
7、票面利率:6.80%
8、本金偿付安排及兑付日:根据《会议结果公告》,自 2022 年 12 月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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