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债券代码: 136624 债券简称: H 融创 07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
二)” 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债
务重组方案(详见附件),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本期债券兑付日的宽限期为兑付日起 30 个交易日,最晚应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进行分期本息偿付。公司拟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前重新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债券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安排的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参与转让之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关于本期债券重组的议案》,充分了解债务重组相关安排及风险,理性参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一、关于本期债券停牌、复牌及后续转让的相关安排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为做好后续债务偿付安排,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H 融创 07”或“本
期债券”)已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关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5 年 1 月6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将继续按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二、后续安排
自 2022 年 12 月公司债券整体展期以来,公司新增融资尚未恢复,项目盘活
缓慢,销售持续承压,且项目端有限的资金须优先用于保交付和项目自身贷款偿还。因此公司现金流持续承压的时间和程度均远超 2022 年底信用债券整体展期通过时的预期。鉴于上述情况,结合投资者诉求及公司当前可动用资源,公司拟重新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债券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以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长期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停牌期间重大事项
1、债券重组方案表决情况和 2024 年分期本息偿付安排
停牌期间,鉴于公司整体经营现状,公司拟为公司债券及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人提供整体债券重组方案(简称“本次债券重组方案”,公司债券及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共计 10 支,以下合称“未偿债券”)。截至本公告日,未偿债券中已有 8 支债券召开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债券重组方案的相关议案,2 支债券尚未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未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 2 支债券应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下简称“兑付
日”)进行分期本息偿付,兑付日的宽限期为兑付日起 30 个交易日(即至 2025年 1 月 21 日)。若公司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为避免疑义,该宽限期截止前不视为发行人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
2、本期债券 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H 融创 07”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融创房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本期债券重组的议案》(详见附件)等两项议案。根据《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3、披露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债券偿付保障资产审计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发布了《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第三
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债券偿付保障资产审计报告的公告》:耀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浙耀信专字[2024]219 号】和编号为【浙耀信专字[2024]22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耀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审计报告后附的货币资金收支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报告中说明的“货币资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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