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无锡市高新区创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无锡市高新区创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31 日,
系由无锡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经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取得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202146720414466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大学科技园 530
大厦 A3 楼;法定代表人:赵志东;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714.10 万元。根据锡新国资办发[2019]17 号、锡新国资办发[2021]45 号文件,无锡高新区(无锡市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对公
司共增资 48,852.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65,566.10 万元。2022 年 11 月,根据锡新国资办发
[2022]37 号文件,公司股东变更为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3 月,公司注册资本增
加至 190,566.10 万元。2024 年 3 月,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 5.50 亿元,其中
现金增资 1.00 亿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4.50 亿元。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
均为 245,566.10 万元。
主要经营活动: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资产经营管理;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部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大学科技园 530 大厦 A3 楼。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表所列示如下: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取得方式
无锡建发新投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设立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之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资产与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包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发生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1.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司在购买日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成本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1)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以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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