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华晨集团调整贷款担保条件、资产被征收及控股公司华晨中
国公告相关事宜)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 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层
2024 年 7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年 7月 19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
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调整贷款担保条件、资产被征收及控股公司华晨中国公告相关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调整贷款担保条件的事项
2024 年 3 月 25 日,华晨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
披露了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华晨集团以持有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鑫瑞”)50%的股权,为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向盛京银行《并购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以持有辽宁鑫瑞12.5%的股权为沈阳汽车向交通银行《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辽宁鑫瑞
为沈阳汽车向交通银行《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 年 6 月 19 日,华
晨集团披露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将其持有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中国”,证券代码 1114.HK)股份,无偿划转至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沈阳三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三实”),并于 2024年 6 月 27 日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华晨集团通过沈阳三实间接持有华晨中国 1,512,875,802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9.99%)。根据上述事项,调整沈阳汽车银行贷款担保方案,就盛京银行贷款 15 亿元事项,调整为以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三实 50%股权进行质押;就交通银行贷款 5 亿元事项,调整为以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三实12.5%股权进行质押,同时沈阳三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于 2024年 7 月 19日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于资产被征收的事项
依据沈阳市大东区政府(以下简称“大东区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大东区政府对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华晨集团资产(房产19处、设备、模具、办公设施、备件、物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