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4
2018 年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
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对本期债券发行材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
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
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 2017年永安市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 2017年永安市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17年永安市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 2017
2018 年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
年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
安排。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 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8年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
项债券(第一期) (简称“18永安双创债01”)。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
(四) 债券期限: 7年期。
(五)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通过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
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充分
协商后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总额20%、
20%、 20%、 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第3年至第7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
年偿还债券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年度偿还债券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2018 年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公开发行。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在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
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二)发行期限: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发
行期限为自发行首日起3个工作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发行期限为自发行首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
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十四)监管银行/账户监管人:发行人聘请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