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2-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14



2019 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I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

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

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

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

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

2019 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II

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简称“ 19南康债” )。

(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

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

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

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于本期债

券存续期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和第7年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20%、

20%、 20%、 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分期还本,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

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认购及托管方式: 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

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

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七)发行对象及范围: 在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

2019 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资金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

行。

(九)信用安排: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2019 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1

目录

释义...................................................................................................................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