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4
债券代码:152087 债券简称:19 吴江 01
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一期)
2022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本次偿还比例:10%
根据《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6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10%、10%和 1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至第 10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15%、15%和 15%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兑付本
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
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9 吴江 01;
3、债券代码:152087;
4、发行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7.50 亿元整;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6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10%、10%和 1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7 至第 10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
15%、15%和 15%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前 2 年每年应付利息单独支付,
后 8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5.3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
至 2029 年 1 月 23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 月 24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1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的每年 1 月
24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 10%的比例偿还本金,于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和 2029
年的每年 1 月 24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5%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10%)
= 9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元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吴江城”。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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