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
项债券(第一期)、(第二期)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19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全体持有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公司”)作为2019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债券简称:19 吴江 01/19 吴江 02;交易所代码:152087.SH/152291.SH;银行间代码:1980024.IB/1980290.IB,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吴江城投”)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本公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陆欣
注册资本:577,6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区国资办委托,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资源(含停车服务)以及对外投资,负责实施授权的重大城建发展项目(国家有规定的凭有效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权,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跟踪评级结果: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
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 吴江 01/19 吴江 02”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及交易流通申请。
19 吴江 01 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 吴江 02 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流通。
(二)本息兑付情况
1.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一期)
19 吴江 01 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 19 吴江
01 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6 年末,分别按照 19 吴江 01 发行总额的 10%、
10%、10%和 1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19 吴江 01 存续期的第 7 至第
10 年末,分别按照 19 吴江 01 发行总额的 15%、15%、15%和 15%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前 2 年每年应付利息单独支付,后 8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19 吴江 01 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1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已按时足额支付上一计息年度的利息
及 10%本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兑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2. 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二期)
19 吴江 02 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 19 吴江
02 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6 年末,分别按照 19 吴江 02 发行总额的 10%、
10%、10%和 1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19 吴江 02 存续期的第 7 至第
10 年末,分别按照 19 吴江 02 发行总额的 15%、15%、15%和 15%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前 2 年每年应付利息单独支付,后 8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19 吴江 02 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已按时足额支付上一计息年度的利息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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