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9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通过公开市场减持华晨中国股
份事宜)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1-9层
2024 年 2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年 2月 23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
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
或“本公司”)重整一案。2021 年 3 月 3 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 12 家
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3年8月2日,沈阳中院发布(2020)辽01破21-9号公告,公告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重整程序。自沈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进
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终止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中国”)0.44%股权拍卖及转让事项。
二、股权处置计划
为依法推进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鑫瑞”)拟于 2024年 2月 26日起三个月或必要的更长时间内,通过公开市场减持华晨中国 22,199,186股股份,减持比例 0.44%。减持后,华晨集团将通过辽宁鑫瑞间接持有华晨中国剩余 29.99%股权。2024 年2 月 22 日,本公司获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告知,沈阳汽车将不会,且将尽合理努力要求其一致行动人士(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不会参与0.44%股权减持。后续,本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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