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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2 00:03:06 股吧网页版
152134: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通过公开市场减持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9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通过公开市场减持华晨中国股
份事宜)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1-9层

2024 年 2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年 2月 23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
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
或“本公司”)重整一案。2021 年 3 月 3 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 12 家
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3年8月2日,沈阳中院发布(2020)辽01破21-9号公告,公告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重整程序。自沈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进
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终止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中国”)0.44%股权拍卖及转让事项。

二、股权处置计划

为依法推进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鑫瑞”)拟于 2024年 2月 26日起三个月或必要的更长时间内,通过公开市场减持华晨中国 22,199,186股股份,减持比例 0.44%。减持后,华晨集团将通过辽宁鑫瑞间接持有华晨中国剩余 29.99%股权。2024 年2 月 22 日,本公司获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告知,沈阳汽车将不会,且将尽合理努力要求其一致行动人士(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不会参与0.44%股权减持。后续,本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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