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1 15:35:51 股吧网页版
152218: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平安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进展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平安融资租赁民事判决书事
宜)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1-9层

2024 年 5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年 5月 16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
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受理法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3)辽 01民初 1800号。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民事起诉状。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请求判令:

(一)被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及留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98,640,648.77 元(其中未付租金为 98,640,548.77 元,留购价款 100.00元);

(二)被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逾期之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为基数,延付一天按日万分之八,以实际延迟付款天数计算);

(三)被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以及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实现合同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二、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2023)辽 01民初 180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及留购款 98,640,648.77元;

(二)被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