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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6 14:20:06 股吧网页版
152218: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
程、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1-9层

2024 年 7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修订公司章程、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孙英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收到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下发的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免去刘延辉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

(二)同意任命刘延辉为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公司不设监事,同时免去孙英监事职务。

(四)同意公司新章程。

二、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高新刚,原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因正常人事变动,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孙英,女,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法学硕士,二级律师。现任华晨汽车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此次变更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负责人:孙英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 5号盛京大奥莱 A座

电话:024-31250700 转 800

传真:024-31250700转 800

电子邮箱:ying.sun@brilliance-auto.com”

国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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