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
程、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1-9层
2024 年 7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修订公司章程、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孙英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收到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下发的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免去刘延辉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
(二)同意任命刘延辉为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公司不设监事,同时免去孙英监事职务。
(四)同意公司新章程。
二、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高新刚,原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因正常人事变动,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孙英,女,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法学硕士,二级律师。现任华晨汽车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此次变更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负责人:孙英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 5号盛京大奥莱 A座
电话:024-31250700 转 800
传真:024-31250700转 800
电子邮箱:ying.sun@brilliance-auto.com”
国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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