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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8:34:18 股吧网页版
152218: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华晨集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华晟持续增持申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9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华晨集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华晟持续增持申华控股股权
事宜)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1-9层

2024 年 8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公开信息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4年 8月 13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
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华晟持续增持申华控股股权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背景情况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基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子公司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53)(以下简称:“申华控股”)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晟”)持续增持申华控股股权。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上市公司 A股股份。

(二)拟增持金额

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三)拟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4 年 8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顺延)。

(五)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增持主体承诺

辽宁华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将不会减持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国开证券将继续跟进华晨集团的各类重大事项,密切关注华晨集团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相关事宜以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进展,与华晨集团及管理人积极沟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债权保障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国开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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