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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31
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为侯金环,免去邓大梁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
2013 年 3 月 28 日,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出桂园发[2013]7 号《股东决议》:由工业园
管委会以货币增资 1,050 万元人民币,同日,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对该事项进行修改的章程修正案。本次出资由郴州金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郴金会验字【2013】第 035 号报告,根据该
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3 月 28 日止,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 1,0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4050 万元。
2013 年 4 月 12 日,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出桂园发[2013]14 号《股东决议》:公司由
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 7500 万元人民币,同日,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对该事项进行
修改的章程修正案。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3 年 4 月 16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50 万元。本
次增资由郴州贝安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郴贝会所验字【2013】第 051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股东仍为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由侯金环变更为廖清平。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桂阳县龙潭街道政府院内变更为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工业
园长富项目区企业服务中心。经营范围变更为: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开发、厂房租赁;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再生产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综合开发利用;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10 月 9 日,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工
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开发、厂房租赁;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再生产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综合开发利用;建材销售;光伏发电;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12 月 5 日,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章程进行修改,公司股东由湖南桂阳工业
园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桂阳县财政局,市场主体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批准报出。
(五)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桂阳有色高科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湖南冠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桂阳县园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桂阳县鼎盛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桂阳园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5.00 100.0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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