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9
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对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主体”)及本期债券进行主动评级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本次评级事项外,中诚信证评和评级分析师与发行主体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
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分析师认真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合理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
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
判断,不存在因发行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
4、本信用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直接提供或授权提供,其它信
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
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特别地,对基于发行主体直接提供或授权提供的材料,
中诚信证评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
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
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4 2019 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吴江
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根据吴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肖仲伟
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吴政干【 2001】 36 号)于
2002 年 5 月由吴江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出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 2.48 亿元。 2012 年 11 月,
因吴江撤市变区,吴江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
员会更名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吴江区国资办”);吴江城
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经吴江区国资办多次增资,截至
2019年 3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3.26
亿元,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吴江区国资办。
公司主要受吴江区国资办委托,管理和经营授
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资源以及对外投资,负
责实施授权的重大城建发展项目等业务。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480.53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82.2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2.08%;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9.52 亿元,
净利润 2.50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3.11 亿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502.39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19 亿元,资产负债率 63.74%。
2019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46 亿元,
净利润-0.18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3.81 亿元。
募集资金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 10 年,采取固定利率,单
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本
金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6 年末,分
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10%、10%和 10%
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至第 10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 15%、
15%和 15%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前 2 年每年应付利
息单独支付,后 8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
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15.00亿元,本
期债券为第二期,本期募集资金不超过7.50亿元,
拟用于吴江区苏州湾体育中心项目以及补充公司
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投向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 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明细表(亿元)
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本期
债券资金
占总投资
比例( %)
吴江区苏州湾
体育中心 13.54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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