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2
债券代码:1480527.IB 债券简称:14 京保障房债
债券代码:2080095.IB/152454.SH 债券简称:20 京保障房债 01/20 京保 01
债券代码:2080188.IB/152522.SH 债券简称:20 京保障房债 02/20 京保 02
债券代码:2180494.IB/184146.SH 债券简称:21 京保障房债 01/21 京保 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第一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 年第二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 年第一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14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4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房中心”、“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诉讼与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诉讼与仲裁最新进展情况
1、北京永基力久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市燕通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案号:(2024)京 0114 民初 5574 号)
(1)发行人收到司法文书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市燕通建筑构件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收到《北京
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北京永基力久科技有限公司,受案法院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法庭。
(2)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燕通赔偿成组立模设备生产的预制构件可得价款 2,835 万元;2)请求判令燕通赔偿钢制模具可得价款 1,843.1350 万元;3)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要求燕通承担。
(3)案件当前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影响分析
鉴于案件尚未审理,故尚无法明确本次诉讼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发行人将做好诉讼应对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通证券作为“14 京保障房债、20 京保障房债 01、20 京保障房债 02、21
京保障房债 01”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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