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天台县交
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由天台县人民政府出资组建,成立于 1995 月 1 月 14 日,原注册
资本 1100 万元。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02]3 号精神,同意在完成天台县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改造的基础上组建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同时增资
3900 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 2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 19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
资本 5000 万元,天台县人民政府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根据 2003
年 5 月 20 日天台县人民政府天政发[2003]38 号《关于成立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的通知》,将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撤销,财产及债权债务转入浙江省
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 2003 年 11 月 7 日天台县人民政府天政函[2003]94
号《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金和扩大经营范围的批复》,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5000 万元增
加到 3 亿元,由飞鹤公园土地 237,033,300.00 元作为资本金注入,12,966,700.00 元由资
本公积转增。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3 亿元,股东为天台县人民政府。公司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1480839069。所属行业为土地开发、交通运输行业。
2019 年 4 月 19 日,根据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
台县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县委办通〔2019〕22 号),调整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关系:将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出资人由天台县人民政府变更为天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股
东天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名称变更为天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朱斐丽。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股权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天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300,00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00.00 100.00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经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土地收储;财务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建材批发、零售;苗木批发、零售。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 57 家,其中本年新增 4 家,具体请参阅“附
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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