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债券简称:21 亦庄国投债 02/21 亦庄 03 债券代码:2180275.IB/152957.SH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第一期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0 年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亦庄国投”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2021 年第一期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发行人企业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履职情况
根据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介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发行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为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数据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一步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100Z12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大华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介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及新任中介机构情况概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发行人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行人此次审计机构变更系发行人正常业务开展需求,经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决策通过,该变更程序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双方约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作为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