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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0 15:28:38 股吧网页版
155205:关于“19福晟01”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30


债券代码:155205 债券简称:19 福晟 01
关于“19 福晟 01”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9 福晟 01。

4、债券代码:155205.SH。

5、发行规模:10 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7.80%。

9、起息日:2019 年 3 月 18 日。

二、关于债券的兑付安排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18 福晟 02”债券回售本金及利息
共计 6.31 亿元。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宣布“19 福晟 01”有条件加速清偿的议案》,由于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18
福晟 02”债券回售本金及利息,“19 福晟 01”已加速到期,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三、债券的后续转让安排

根据《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19 福
晟 01”应当作为特定债券进行转让。自 2023 年 1 月 6 日起,“19 福晟 01”将根据
《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特定债券转让并继续停牌。具体转让安排如下: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后续中泰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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