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30 14:50:27 股吧网页版
155447: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共义乌市委《关于深化政府投融资及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委[2013]49 号)文件,由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后更名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登记注册,原名为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改制变更为义乌市国有资本运
营有限公司。2020 年,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与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浙财企[2020]4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2020]109 号)的有关内容,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持有的义乌市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的 9.4382%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股权变更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

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持有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2089486536Y 号的营业执照。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 198,000 万元,实收资本 19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德占;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贝村路 955 号总部经济园 A1 幢 6 楼;总部地址:浙江省
义乌市稠江街道贝村路 955 号总部经济园 A1 幢 6 楼。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最终控制方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管理当局批准报出,财务报告报出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次报告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
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