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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8 17:28:58 股吧网页版
15549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度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7

债券代码:155493.SH 债券简称:19 花样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1年度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64 号”文核准,花样年集团(中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花样年集团”)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花样年集团“证监许可【2018】1864 号”批文项下存

续公司债券要素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债券规模

债券余



债券期



起息日

当期票

面利率

受托管理人

19 花样年 8 7.24 3(2+1) 2019-07-05 8.2

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花样

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花样年

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

定、约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出《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2021 年度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方式:010-56839300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14:00-17:00;

(四)会议召开形式:采用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五)表决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17:00前;

(六)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月 29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

(七)会议议案表决方式:采用记名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 17:00(含)前将签名(盖章)后的表决票(参见附件 4、

附件 5)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wenqing@htsc.com,并抄送

chaimin@cloger.com,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并于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7:00(含)前)将表决票原件邮寄

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以确认接收时间为准。召集人指定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9 花样年”未偿还债券总张数 7,243,350 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均为截至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

债券持有人或其合法授权代理人,代表“19 花样年”债券共计 6,500,000 张,占本

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 89.74%。

“19 花样年”债券持有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及见证律师均参加了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

三、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共两个议案,议案一: 《关于豁免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

通知时间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持有人对发行人提起

相关司法程序的议案》 。会议对两个议案进行审议,并对该议案采取记名通讯投

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同意票共计 6,500,000 张债券,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

的 89.74%;反对票共计 0 张债券,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00%;

弃权票共计 0 张债券,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00%。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议案一获得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的同意,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二:同意票共计 1,500,000 张债券,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

的 20.71%;反对票共计 0 张债券,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00%;

弃权票共计 5,000,000 张债券,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69.03%。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议案二未获得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的同意,本议案未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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