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二〇二一年八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半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一、煤炭价格波动风险
随着近年我国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煤炭市场在某个时期和阶段,常常出现结构性、区域性的产大于销以及煤炭价格的变动。我国一直对煤炭价格进行政策性指导,1993 年开始,国家开始尝试煤炭市场化,部分放开煤炭价格,采取“价格双轨制”政策,电煤市场就一直处于“计划煤”与“市场煤”的双重价格体系下。2006 年国家对五大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全面改革,煤炭价格全面放开。近年来煤炭市场持续繁荣,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连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但从 2012 年下半年起,由于经济增长放缓,主要高耗能产品需求增长放缓,煤炭需求疲软,全国原煤产量同比增速下降。从 2016 年 5 月开始,煤炭价格开始上涨,基本上恢复到 2012 年初的水平。未来煤炭价格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对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不确定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的生产过程会受到地质和其他自然条件的影响,井下生产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构成的安全风险。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和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各地煤炭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安全生产也已经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国家对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尽管发行人整体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持续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发行人不能完全排除将来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发生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发行人所属的煤化工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尿素、甲醇、碳酸氢铵等,这些产品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存在着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等多种危险,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毒物泄漏事故等的可能性。为了降低煤炭安全生产风险,发行人就制度体制、科技支撑、安全培训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措施,并针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提取矿井安全费用;在煤化工安全生产方面,发行人采取了自动控制技术对主要生产过程进行集中监控,并建立了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等;以上各项措施都起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的作用。
三、煤炭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煤炭行业的业务经营受到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山西省相继制定了《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治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基金提取使用治理办法(试行)》等与煤炭生产
相关的政策与规定,从 2007 年 3 月 10 日起山西省煤炭开采企业需按照不同煤种和产能缴
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从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山西煤炭开采企业需按月缴纳矿山恢复
治理保证金(10 元/吨)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5 元/吨)。以上“三金”均计入煤炭企业开采生产成本,使得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利润降低。2012 年以来,受国内经济下行、煤炭需求不振、供应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煤炭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为扶持煤炭企业持续发展,从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山西省政府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
展资金,并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未来煤炭产业政策的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直接影响。2017 年以来,按照政府要求,为了保障煤炭供应,目前已不再执行 276 个工作日制度。
2016 年 2 月初国务院下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从 2016 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 276 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随着供给侧改革
配套文件的出台以及各地 276 个工作日制度的执行,煤炭减量化生产政策进入执行期,多地煤炭产量显著下降。财政部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奖补,对多关产能、早关产能的企业省份进行多奖励,实现市场出清。之后山西省印发了《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大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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