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7
3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 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
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4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
焦煤”或“公司”) 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 经山西省人
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批复》(晋政函[2001]296 号) 批准,由原西山煤
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和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分别简称“西山集团”、 “汾西矿业”和“霍州煤电”)
三家山西省中部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合并组建而成
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山西省国资委 100%持股。 2013
年 5 月,经山西省国资委晋国资发[2013]24 号文件
规定,公司整合山西焦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焦集团”),后者遂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7 年 8 月,公司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持有的省属 22 户企业国有
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的通知》(晋国资发[2017]35 号)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股东由山西省国资委变更为山西省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山西国投”),公司实
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国资委。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炼焦煤生产
企业,主要开发西山、霍西、河东、沁水和宁武五
大煤田的煤炭资源。此外,公司坚持“以煤为主、
多元发展”的战略,拓展焦化、电力、建筑建材和
贸易服务等业务。 2018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689.03 亿元,其中煤炭、焦化和贸易服务的收入
比重分别为 33.42%、 13.66%和 46.90%。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3,383.97 亿
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为 875.0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4.14%; 2018 年, 公司实现
营业总收入 1,765.65 亿元,净利润 27.59 亿元, 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3.03 亿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3,432.86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895.73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3.91%;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98.62
亿元,净利润 5.69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由山西省国资委 100%
持股。
净额为 15.22 亿元。
本期债券概况
表 1: 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名称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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