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H19华集 1 1556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沈阳三实向沈阳汽车提供借款相关事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19 华集 1”,债券代码:15565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华晨集团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发布的《华晨汽车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根据债
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一案。2021 年 3 月 3 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
等 12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于 2023年 8月 2日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2024 年 8 月 2 日,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沈阳三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沈阳三实”)向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提供 37 亿元借款,期限 3年,借款利率 3.35%,相关协议已签署完毕。
二、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作为“H19华集 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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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