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0
债券代码:163012.SH 债券简称:H 龙控 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付息安排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 1 栋 2002)
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3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龙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等,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光控股”、“发行人”、“公司”)发行的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代码:163012.SH,债券简称:H 龙控 0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本期债券的付息安排
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披露《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付息安排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披露的《关于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复牌及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应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支付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含)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不含)期间利息的 50%;
同时就公司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事项给予其 3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如公司在该宽限期内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现就后续偿付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H 龙控 04
3、债券代码:163012.SH
4、发行人: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5、债券余额:19.48216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原为 4 年期,根据《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
“H 龙控 04”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调整为 6.98 年期。
7、票面利率:5.09%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 年 11 月 10 日(含)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不含)。
2、付息金额:2022 年 11 月 10 日(含)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不含)期间利
息的 50%。
3、债券付息日:2023 年 12 月 10 日。
4、实际付息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如债券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5、宽限期约定情况:本期债券存在 30 个自然日宽限期条款,即当未在约定付息日偿付时则给予公司 3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如公司在该宽限期内对上述利息进行了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三、付息安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