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31 14:07:21 股吧网页版
163025: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要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31



债券代码:155092.SH 债券简称:18 花样年

债券代码:155493.SH 债券简称:19 花样年

债券代码:163025.SH 债券简称:19 花样 02

债券代码:175108.SH 债券简称:20 花样 01

债券代码:175447.SH 债券简称:20 花样 02

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花样年控股”,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发布公告(简称“该等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呈请

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花样年控股接获 Flower SPV 4 Limited 针对花样年控股就未

偿还贷款融资约 1.49 亿美元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呈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的清盘呈

请(简称“呈请”)。呈请寻求(其中包括):

(a)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 92(d)条将花样年控股清盘;及

(b)委任共同清盘人。

二、呈请的影响

花样年控股已获其法律顾问告知,倘花样年控股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22 年修订版)(简称“该法案”)第 99 条,清盘开始日期(即于 2022年 5 月 26 日提出呈请当日,简称“开始日期”)后就花样年控股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为免生疑问,不包括花样年控股附属公司拥有的财产,例如(但不限于)花样年控股附属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美利坚合众国拥有的资产),花样年控股的任何股份转让或花样年控股股东地位的任何变更将属无效,惟获开曼群岛大法院(简称“大法院”) 授出认可令则作别论。倘呈请其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中止,则于开始日期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产权处置、转让或变更均不会受到影响。

花样年控股将极力反对呈请。然而,鉴于该法案第 99 条的影响,花样年控股董事

会(简称“董事会”)谨此提醒花样年控股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未有大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开始日期或之后作出的花样年控股股份转让将属无效。根据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结算”)所发出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28 日内容有关提出清盘呈

请后转让上市发行人股份的通函,基于花样年控股股份转让过程中有可能受到的限制及不确定性,就透过香港结算进行股份转让的参与者(简称“参与者”)而言,香港结算可随时行使根据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简称“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所赋予的权力,就花样年控股股份临时暂停其服务,而不作另行通知,当中可能包括暂停提供花样年控股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的服务。就已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但尚未重新登记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花样年控股的股票,香港结算将退回该等股票予相关参与者,并将保留从该参与者的中央结算系统账户中记减相关证券以抵销任何已记存证券的权力。一般而言,上述措施将于清盘呈请已被驳回、永久中止或花样年控股已从大法院取得所需的认可令当日不再适用。

三、申请认可令

花样年控股将征询法律意见,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障其法律权利。鉴于呈请,花样年控股将向大法院申请认可令。股东务请注意,概不保证大法院将授出认可令。在未获授出认可令但清盘令未被驳回或永久中止的情况下,于开始日期或之后的所有花样年控股股份转让将属无效。花样年控股将就任何重大进展知会股东及投资者,并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花样年控股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花样年控股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四、暂停买卖

花样年控股股份已自 2022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起暂停买卖,以待花样年控股刊发

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花样年控股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

另行通知。

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要事项的公告》之盖章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