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61 号城投大厦
营业期限: 50 年
注册资本: 7,258,73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鹏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以自有资金对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地铁、城际铁路、城市路桥、高速公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垃圾处理、停车场(楼)、地下管网、公园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房地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及管理服务;政府授权的土地整理、区域开发;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性建设、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以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经营;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建设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系天津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23 日取得了天津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 12000000000781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取
得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000764316259E 的增资后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后金额为 688.211 亿元人民币;2018 年 12 月 5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以
《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津国资法规[2018]43 号)文件批准,同意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38,159 万元,至此本公司注
册资本金由 688.211 亿元增加至 702.0269 亿元,2018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取得由天津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000764316259E 的增资后营业执照。2019 年,
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津国资法规[2019]32 号)文件批准,同意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8,467.00 万元,至此本公
司注册资本金由 702.0269 亿元增加至 705.8736 亿元,2019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取得由天津市市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000764316259E 的增资后营业执照。
2020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取得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000764316259E 的营业执照。2021 年,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对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同意对本公司增资 20 亿元,至此本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705.8736 亿元增加至 725.8736 亿元。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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