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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30 09:56:06 股吧网页版
163389: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30


6、债券期限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3.00%。

7、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6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 月 7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0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0.0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6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3 年 4 月 7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

2023 3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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