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的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乌房集团”)于2006年9月19日由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38,000.00万元设立,占乌房集团注册资本的100.00%,业经新疆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6年9月5日出具新国会所验字(2006)号A第3号《验资报告》;
2009年7月21日,根据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乌鲁木齐市友好热力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至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批复》(乌国资产〔2009〕57号),将乌鲁木齐市友好热力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398.00万元增加乌房集团注册资本,业经新疆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9年7月22日出具新国会所验字(2009)号第10号《验资报告》。上述增资完成后,乌房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39,398.00万元。
2012年8月28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将财政专项拨款转增资本金的通知》(乌财建〔2011〕471号)文件,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0,487.46万元转增乌房集团实收资本;同时,根据乌房集团《董事会议决议》将29,203.31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另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廉租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乌财建〔2011〕472号)和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乌财建〔2012〕174号文)及《董事会会议决议》,以44,411.23万元实物资产增加乌房集团实收资本。上述事项经由新疆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2年9月24日出具国会所验字(2012)A第4号《验资报告》。上述增资完成后,乌房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123,500.00万元。
2013年12月9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棚户区改造资金的通知》(乌财建〔2013〕669号文),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棚户区改造资金15,600.00万元增加乌房集团实收资本;2013年12月30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将公租房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转增资本金的通知》(乌财建〔2013〕769号文),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24,053.00万元转增乌房集团实收资本;2013年12月30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关于对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廉租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乌财建〔2013〕771号文),将42,320.22万元实物资产增加乌房集团实收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乌房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205,473.22万元。
2014年7月15日,根据乌房集团《董事会议决议》将526.78万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将公租房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转增资本金的通知》(乌财建〔2014〕660号文),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5,212.00万元转增乌房集团实收资本;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廉租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乌财建〔2014〕657号文),将28,869.00万元实物资产增加乌房集团实收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乌房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240,081.00万元。
2015年,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乌财建〔2012〕174号文)、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保障性住房(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函》(乌审投函〔2015〕33号文),将审计后1,773.51万元实物资产增加乌房集团实收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乌房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241,854.51万元。
2016年,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廉租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乌财建[2016]94号)、乌鲁木市审计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保障性住房(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函》(乌审函[2016]110号),将审计后42,084.76万元实物资产增加乌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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