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债券代码:175937.SH 债券简称:21 乌房 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的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纪元广场(新疆财富中
心)C 座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国 开证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21 乌房 0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无偿划转股权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背景及概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乌鲁木齐惠民宜居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为落实十二届乌鲁木齐市委财经委员会第 9 次会议及市政府第十七届第 81 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
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现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乌鲁木
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房集团”或“发行人”)持有的乌鲁木齐惠民宜居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宜居公司”)44.94%股权无偿划转至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资委,再由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资委将上述股权出资至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惠民宜居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2-00228 号),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惠民宜居公司资产总额 569,109 万元、负债总额
56,555.02 万元、所有者权益 512,553.98 万元,划转 44.94%国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 230,341.76 万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3.95%,超过 10%。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除了乌鲁木齐市和高新区(新市区)两级国资委,本次事项的主要交易方为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19 日,注册
资本为 988,88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以丰,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纪元广场(新疆财富中心)C 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市场开发经营,非占道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8,676,420.07 万元,负债总额
7,024,867.95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51,552.1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0.97%。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5,902.12 万元,净利润 3,983.69 万
元。
(2)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21 日,注册
资本为 5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林庆霞,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21楼,经营范围:投融资管理、咨询服务;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股权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末,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306,193.03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2,029,233.88 万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1,276,959.1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38%。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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