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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5:47:34 股吧网页版
1840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债券代码: 184015.SH/2180337.IB 债券简称: 21东坡一/21 东坡发展 01
184016.SH/2180338.IB 21东坡二/21 东坡发展 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4 年 4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6
四、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8
五、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8
六、 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9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1]121 号”文件核准
公开发行,发行人获准向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的公司债券。

2021 年 9 月 30 日,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成功发行7亿元2021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
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一)(简称“21 东坡一/21 东坡发展 01”);成功发行 3 亿
元 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二)(简称“21 东坡二/21 东坡发展 02”)。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
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名称为 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名称为 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二)。

(三)债券简称:21 东坡发展 01(品种一);21 东坡发展 02(品种二)。

(四)发行总额: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分两
个品种,其中品种一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7.00亿元;品种二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年期。

(六)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基准利率
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首次发行票面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
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
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自第三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当年兑付本金部分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九)发行方式、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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