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关注公告1
东方金诚公告【2024】0173 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坡发投”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1 东坡一/21 东坡发展
01”和“21 东坡二/21 东坡发展 02”进行了信用评级。2023 年 6 月 5 日,东方金诚对公
司及“21 东坡一/21 东坡发展 01”和“21 东坡二/21 东坡发展 02”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21 东坡一/21 东坡发展 01”和“21 东坡二/21 东坡发展 02”信用等级均为 AAA。
东方金诚关注到,2024 年 4 月 24 日,东坡发投发布了《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披露,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合作到期,经公司与原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后,相关工作已顺利移交,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公告显示,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业务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东方金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关注东坡发投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变化,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对“21 东坡一/21 东坡发展 01”和“21 东坡二/21 东坡发展 02”债项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
1 特别声明:
本公告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东方金诚所有。除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外,委托方、受评对象等任何使用者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证券业务活动或其他用途。
本公告仅为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第三方参考意见,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东方金诚不对发行人使用/引用本公告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邮箱:dfjc@coamc.com.cn 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0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 A 座 45、46、47 层 100071 官网:http://www.dfratings.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