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债券代码:184015.SH 债券简称:21 东坡一
债券代码:184016.SH 债券简称:21 东坡二
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2024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4 年 9 月 18 日(原兑付日 2024 年 9 月 16 日为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固顺延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于本次债券存续期第三、四、五、六、七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
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一)、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二)
2、债券简称:21 东坡一、21 东坡二
3、债券代码:184015.SH、184016.SH
4、发行人: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7 亿元、人民币 3 亿元
6、债券期限和利率:
21 东坡一:7 年期,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
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0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8、信用级别: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发布跟
踪评级报告,维持本期债券 AAA 的债项信用等级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3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2027 年和 2028 年的每年 9 月 16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0%-20%)
=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21 东坡一”简称变更为“PR 东坡一”,本期债券“21 东坡二”简称变更为“PR 东坡二”。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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