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债券简称:21 邹城债 01 债券代码:2180059.IB
债券简称:21 邹城 01 债券代码:152769.SH
债券简称:21 邹城债 02 债券代码:2180299.IB
债券简称:21 邹城 02 债券代码:152986.SH
债券简称:21 邹城债 03 债券代码:2180518.IB
债券简称:21 邹城 03 债券代码:184188.SH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依据《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疫情防控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三期)
3、债券简称:21 邹城债 01;21 邹城债 02;21 邹城债 03
4、债券代码:2180059.IB、152769.SH;2180299.IB、152986.SH;2180518IB、184188.SH
5、发行规模:人民币 4.00 亿元;人民币 4.00 亿元;人民币 4.5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
二、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情况
(一)变更背景
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邹政任〔2024〕1 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翀等工作人员任免的通知》,任命刘翀为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华不再担任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变更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华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陈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83 年 3 月出生,历任
邹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任接待处处长,邹城市择邻山庄董事长、党支部书记,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翀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刘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4 年 8 月出生,历任
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人员变更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变动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三、影响分析
上述人事变动系正常调整, 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
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财通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通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管理义务。
财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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