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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7 09:14:07 股吧网页版
184190:2021年第一期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7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本期债券已在国家发改委注册。国家发改委对本期债券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简称“21应城小微债01”)。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
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并且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予以确定。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者下调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调整的幅度为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1 个基点为 0.01%,
下同),最终调整的幅度以《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为准。

(六)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所持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九)发行方式和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
投资者公开发行。通过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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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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