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20 应城债”、“21 应城小微债 01”、“23 应城小微债 01”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作为 2020 年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 应城债”)、2021 年第一期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21 应城小微债 01”)、2023 年第一期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23 应城小微债 01”)的主承销商,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3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并出具本报告。
长江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3 年)》等相关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长江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2020 年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20 应城债(2080232.IB)、20 应城债(152560.SH)
债券起息日 2020 年 8 月 27 日
债券到期日 2027 年 8 月 27 日
债券利率 5.00%
发行规模(亿元) 6.60
债券余额(亿元) 5.28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 1 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
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
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023 年 6 月 27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跟踪评级结果(主体 《2020 年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
及债项) 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担保设置 本期债券由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名称 2021 年第一期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
信集合债券
债券简称 21 应城小微债 01(2180534.IB)、21 应城 01(184190.SH)
债券起息日 2022 年 1 月 4 日
债券到期日 2027 年 1 月 4 日
债券利率 5.00%
发行规模(亿元) 3.00
债券余额(亿元) 3.00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5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30%、30%、40%的比例
偿还债券本金。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
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5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未回售部分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
值的 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时
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
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第 3 至 5 年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